刑事訴訟法課程
擬將刑事訴訟法分三大部份講述﹕一、強制處分,二、訴訟規則,三、證據法。上學期將講述強制處分,下學期為訴訟規則,證據法則另闢選修課程「刑事證據法」。
強制處分在處理國家與人民基本權的關係,何時政府得對人民搜索、扣押、逮捕、羈押,何時得訊問等等問題。
訴訟規則在處理告訴、告發、公訴、自訴、上訴等刑事訴訟規則。
證據法在處理法院證據調查、證人訊問及詰問、科學證據、舉證責任、傳聞法則等問題。
上課方式以案例之討論為主,再引入概念之基礎理論,重在學生與老師間之研究討論,訓練同學對問題之思考能力。
本課程之考試方式,以實例題為主。
上課人數:80人。
上學期強制處分講述的重點如下﹕
證據排除法則
搜索扣押
令狀原則
相當理由
得搜索扣押之物
附帶搜索
同意搜索
汽車搜索
提出命令
緊急(特許)搜索
執行方法
附帶扣押
扣押
與其他憲法權利關係
監聽
羈押
預防性羈押
看守所
具保
責付或限制居住
人身自由的剝奪
傳喚
詢問通知
拘提
緊急(逕行)拘提
現行犯
通緝犯
羈押逮捕
拘提逮捕的限制
律師權
緘默權
訊問與自白
告知義務
訊問方式
不正方法
錄音錄影
夜間訊問禁止
法定障礙期間不得訊問
訊問態度
輔助器材
警訊筆錄
證人指證、辨識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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